补充医疗保险

类别:新市民补充医疗类

适用群体:社会医疗保险不足的人群

保障范围: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参加了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工会会员,男性18至60周岁(未退休)、女性18至55周岁(未退休),以单位为投保人至少3人参保,每人限投1份。参保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符合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已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大额、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之后,剩余个人自负部分。